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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播电视台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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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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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播电视台是在校宣传部领导下的负责校园广播工作的学生组织。其宗旨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推进广播站工作的规范化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园电视台由学校党委领导,在宣传部管理下,接受全校师生的指导和帮助。第二条:校园电视台的工作原则是立足校园、服务学校、服务同学。组织结构和管理

第三条:校园电视台设台长、编辑、摄像、主持人、播音员等岗位。   

第四条:本校学生都有权参加学生电视台工作。校园广播电视台要写申请书,并通过考

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校园电视台工作。

学生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条件:  

1. 必须是品学兼优,能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本校学生。

2. 能承认并遵守本条例。

3. 普通话准确、流利,语言表达清楚。

4. 能服从上级的领导。

第五条:电视台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分工负责,团结合作,保证工作效率。

第六条:校园电视台对电视台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制度。

第七条:电视节目播出纪律

1. 不得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电视台扰乱校园电视台的正常工作。录制节目期间要保持安静。

2. 录制节目一律使用普通话(英语节目用英语),内容要健康,且符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所采用的音乐要有艺术性和教育性。

3. 要保持主控室、演播室清洁,不得乱丢乱扔,离开时要收拾桌面的物品,并关好门窗和电源。

第八条:广播播放纪律

1.所有播音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以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学校为宗旨,以丰富多彩的节目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做好党和国家的喉舌。

2.广播电视台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随意调换播音时间,当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做好每天的交班记录,非值班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广播站,更不允许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站长请示。

3.需要做特殊宣传的稿件必须由宣传部老师和电视台负责人审核之后方为有效宣传稿件。

4.所有工作人员要爱护播音设备,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果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本人年度评优资格。如果由于工作失误,使设备丢失,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

5.所有成员必须认真保管好手中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丢失后要及时向站长报告情况,再做处理。

6.每年进行一次内部评优,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出优秀播音员优秀主持

7.如果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完成工作,校宣传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如由于本人工作不力,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进行撤职处理。如情节严重者,将报送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校园广播电视台工作职责

校园电视台应及时宣传、报道校内新闻事件,制作并播放学生喜爱的电视节目,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立足于校园,以创建有现代职业学校校园特色的电视节目为出发点,为创建和谐、繁荣的校园而努力。 严格按照学院领导的要求,认真做好电视台的管理,完成好本职工作,力争将广播电视台办出特色。校园电视台各岗位职责如下:

一、校园电视台台长职责  

1.负责校园电视台全面工作,积极带领全体电视台工作人员配合学校完成各项宣传工作;做好每一期电视节目,组织好播音员按时播音,组织电视台工作人员制订并实施校园电视台工作计划,做好校园电视台工作总结;主持召集电视台工作人员会议。

2.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经常同领导保持联系,自觉接受领导的指导和帮助。

3.对校园电视台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4.指导、帮助、督促电视台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协调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发扬创新精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在节目内容上严格把关,确保电视台节目的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

6.负责播音员、主持人的招聘和选拔、培养工作以达到训练学生口才、锻炼学生工作能力为目的。规范管理,制定播音员工作细则,实行量化评定。

7.规范播音时间,保证每天三次准时开机。丰富广播节目的内容,让老师与同学在繁忙的工作和学习之余享受休闲时光,同时也让同学们扩大知识面,了解校内外各种信息

8.负责电视台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对电视台线路的检查和维修工作;负责电视台的安全和卫生,站内严禁吸烟等一切与广播电视台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主持人的职责

1.主持人要服从安排,根据节目的主题,认真收集资料。  

2.多听取别人的正确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主持水平,认真做好每一期节目,力求创新、形式多样。

3.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栏目来主持。

4.勇于创新。

三、播音员的职责

1. 播音员要具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热情、大方。   

2. 根据栏目、内容、形式的不同,能以不同的方式有效地开展播音工作。

3. 未经编辑处理的稿件,播音员不得擅自播出。严格执行播出签字制度。

四、编辑人员的职责

1. 具有政治敏锐性。在编辑稿件时,绝对防止出现政治错误。涉及新闻、时政等重要的稿件须经宣传部同意方能播出,如出现上述错误,视情况进行处理。

2. 提前将审定的稿件送台长审查。在栏目播出时,负责填写好工作日志。

3. 值班编辑对来稿归类、存档、编辑,并如实登记。编辑应配合记者及时向广播站提供稿件。

4. 能跟据节目的内容认真设计节目的形式。 

1)负责各专栏的策划,在不同时期根据学院宣传重点制定播出节目。

2)负责组织各专栏的编辑。

3)及时联系播音员按时、高质量的录制播出专栏节目。

   5.编辑人员要提前2-3个小时完成编辑任务(特列情况除外),并由处室负责人审片,通过后方可播出。  

6.工作要细致、认真,与播音员、主持人、记者、摄像人员多交流,根据节目的需要编辑,制作好每一期节目。

7.每编辑完一个栏目的节目要检查编辑是否出差错,保证质量。

8.制作完节目后,节目素材备份并保留成品节目。

五、 摄像人员的职责 

1.根据时间统一安排每个节目的拍摄人员。  

2.爱护摄像机,不能让非摄像人员乱动摄像机,因节目需要要外出拍节目,要跟台长联系并进行登记。

3.要事先明确节目内容,设计好拍摄过程,做到心中有数。若发现主持人在做节目中有不对之处,要给予意见或指正,共同搞好每期节目。  

4.拍完节目后要将拍摄情况(拍摄内容、时间等)登记好。  

5.积极主动挖掘新闻线索。 

六、积极参加学院招生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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