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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求实学院音乐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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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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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本社团名称:音乐社团

音乐社团是由爱好音乐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隶属于青岛求实学院校社团部校级学生社团

      指导单位:青岛求实学院

      本社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团结广大音乐工作者,爱好者,繁荣发展社会主义音乐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本社团的宗旨:本社团以音乐表演和艺术交流为形式,以提高学生音乐鉴赏力和音乐表现力,传承健校园音乐文化为宗旨,以探索音乐艺术真谛为终极目标,努力使同学们更加了解音乐,热爱音乐进而热爱生活。

本社团是由青岛求实学院热爱音乐的同学组成,接受校团委,社团部和在校学生的监督和管理。

二.社团部门

    1)团长团长是社团的最高领导者和决策者,主要是对社团的发展规划和活动举办进行决策,出席重要活动以及跟上级商议重要决策,团长的工作应对社团联合总会负责。(设团长助理,专门协助团长工作)

    2)副团长:协助团长完成社团工作,每个副团长直接分管不同的部门,直接负责举办社团活动,团长不在时代行团长职权,使社团日常工作得已正常,有序开展直接领导力量。

3)助理部:社团的财务管理,日常通知工作,活动项目申请,写活动总结,负责向社团总会提交社团资料表格,协助团长副团长组织监督活动,重点在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与才艺培训情况,对社团的会议和活动进行出勤登记,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管理,活动现场负责嘉宾席,演员席布置以及活动所需纸,笔,水等小物品的准备,统计比赛分数等。

4)社长部:主要管理社员,新会员的培训等全方位的学习,使每一个会员都可以学到想要学习的内容,其次负责策划工作活动,现场负责维持秩序和组织,协调,监督部门工作和校内外相关组织建立长期友好关系,并代表社团应邀参加外部活动,举办活动时负责邀请嘉宾,活动现场负责礼仪,主持,嘉宾签到和接待,比赛颁奖等,定期组织全体社员进行聚会,唱歌等交流活动。

5)社员:认真学习外来知识,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与社团各级阶层之间建立长期友好关系,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发挥所长。

三.培训部门

负责社团的培训工作,下设几个艺术团体:

声乐部:为有艺术特长及爱好唱歌的社员提供学习,培训,排练的机会和场所,建立声乐人才库,组织歌手排练,演出。

器乐部:不定期举行器乐讲座,让没有基础的器乐爱好者扎扎实实地练好基本功,已有基础的同学提升一个档次。

B-BOX部:与社员进行实练教学,

 

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青岛求实学院音乐社团

                     2015.11.17  

     

 

青岛求实学院音乐社团规章制度

 

一.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社团所有乐器及其附件,音响设备,办公用品等所有财物;

2.办公室的使用需向组织申请,每个部门配一把钥匙;

3.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乱丢瓜壳,乱涂乱画,纸屑等;

4.社团公有物品不得擅自借出,不得故意损坏;

5.出入办公室应注意关门,避免物品丢失;

6.社团公物出现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并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7.因个人过失造成的设备损坏,遗失,由个人承担赔偿。

二.考勤制度?

1.建立考勤簿,由助理负责安排干事记录每次会议及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2.干部应按时参加会议等活动,各项活动需守时,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请假。

3.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4.社团纪律是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社团的统一性,完成社团各项任务的保证,成员必须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

三. 处罚条例

1.会议或活动迟到十五分钟者或无故缺席者,迟到7次或缺席5次的处以降级处分以及开除。

23次无法按要求完成社团任务者处以相应处分。

3.有重大失职者免去其干部职务。

四.奖励条例

1.在社团工作上能够较好完成任务的,社团给予相应奖励。

2.有突出表现和特殊贡献的给予相应奖励或证书。

3.干事工作出色可得到相应升迁。

4.社团不定期或者在完成重大活动后可以组织烧烤,唱歌,聚餐等休闲活动。

五.会员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青岛求实学院在校学生;

     2.承认本社团章程;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会员入会程序:

提出入会申请,添加社团组织群,关注相关信息,有社团执行机构面试通过后加入。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团活动;

3.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3.参加社团活动;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退回程序:

会员退会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社团

 

发生以下情况的会员,应主动退会或有社团直接终止其会员资格:会员转学,休学或毕业,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

六.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其他合法收入。

本社团按校团委员会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经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准确完整,如有变动时,有关财务人员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社团资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七.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1.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协议; 

2.本社团终止协议须经干事与会员表决通过,并报知审查单位同意;

3.本社团终止前需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4.本社团经校团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青岛求实学院音乐社团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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