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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巡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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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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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卫队员在校卫队长的领导下进行校内巡逻,维护校园秩序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任务,确保校园安全。

一、校卫队在校园内开展昼夜巡逻,重在预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和纠正违章违规现象。

二、巡逻队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努力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三、巡逻队员遇到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时,要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报告;要做好重大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纪录。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登记,巡逻时间严禁脱岗、睡岗;要爱护公共财产,维护管理好各种警具。

五、值勤中要做到三勤:勤问、勤转、勤观察。

勤问: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查问,弄清情况。

勤转:巡逻人员在巡逻期间要不间断巡逻检查,不能经常待在一个地方不动。

勤观察: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值

班干部汇报。

六、文明执勤,大胆管理,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及时移交值班干部处理。

七、发现作案分子要勇于抓获,对灾害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提高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巡逻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警具,严格警容风纪,巡逻必须履行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九、工作时禁止喝酒。不打骂人,不打击报复,不刁难群众,不徇私情和假公济私,禁止罚款。

十、巡逻期间未履行职责而发生重大案件、事故,将依据给予严肃处理。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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