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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转发《关于申报 2020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建筑学院

发布时间: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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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20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科学技术类成果

  (1)申报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应公开发表(出版)二年以上 2018  6  30 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研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成果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 2020  6  30 日计算)。

  2.人文社科类成果

  (1)申报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成果须为 2019  1  1 日至 2019  12  31 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已经鉴定结题的科研成果。

  (3)申报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扩展版等)以上发表。

  3.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

  (1)申报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报成果须为 2019  1  1 日至 2019  12  31 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

  (3)申报成果应聚焦高校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思政课改革创新、文化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等主题。

  4.其他要求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2)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3)科学技术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思想政治教育类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教辅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文学艺术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5)不存在《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五条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6)各高校应积极推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宣传阐释的成果;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

  (7)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推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8)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  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推荐在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二、对申报者和完成单位的要求

1. 成果第一完成人及成果第一署名应为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2. 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 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限额

  各高校须按限额推荐。各高校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严把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推荐限额要求,我校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成果的限额共7项。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我校限额不超过5

四、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成果参照以往申报方式组织。

  (一学校初评。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推荐和评审,学校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

  (二网上申报。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成果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089/)申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申报人需在此期间在平台完成个人申报填报。

  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按照要求填写相应附件后,提交学院审核。

  五、报送要求

  1.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成果报送要求

科学技术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 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 1 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2)及附件材料 5 份。附件材料见《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 表》第十部分:主要附件。  

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 》(附件3)及附件材料 1 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 》(附件4)及附件材料 5 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等。

  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 A4 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报送要求

  纸质《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附件5)及成果一式 2 份(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word电子版: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附件5)和2020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汇总表》(附件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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